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风雷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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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雷学校食堂各类制度

发布时间:2017-03-18 12:13 栏目:食堂 发布单位: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风 点击量:394 【公开】

风雷学校食堂专间管理制度

  1.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2. 二、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专间内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晰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3. 三、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是开启30分钟以上,专间内温度应不高于25℃,并做好记录。

  4. 四、专间内应使用的设备、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5. 五、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未清洗消毒的瓜果、蔬菜、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专间。食品应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传递。

  6. 六、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生食水产品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裱浆和新鲜水果(经清洗消毒)应于当天加工、当天使用。应严格遵照不同食品贮存条件的要求,及时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半成品和成品应用保鲜膜或餐盒等密封保存,标签注明生产时间,注意在保存时效内使用。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盘凉拌菜,冷藏室及不超过24小时,食用前须按规定进行充分加热。

  7. 风雷学校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8.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长效机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如下:

  9. 一. 培训目的

  10. 动过培训,增强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责任感,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促进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11. 二.参加人员

  12. 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所有从业人员

  13. 三. 培训时间

  14. 时间为每学期二次

  15. 四.培训内容

  16. 1.法律法规知识: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法》 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18. 2.学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食品安全预案学习。

  19. 3.《学校食堂管理操作规范》 教学光盘。

  20. 五.培训的组织实施与培训形式

  21. 1. 培训的组织实施:由义乌市规矩培训内容具体食堂人员的工作时间组织实施。

  22. 2. 培训的形式:采用集中培训与业余自学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培训。

  23. 3. 几级参加教育局及卫生局的学习。

 

风雷学校食堂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250px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25px)、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风雷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认明包装标签上“食品添加剂”字样,并索取检验报告单或合格证,库前严格验收。

  二、使用添加剂的在于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

  三、不得用于掩盖食品的缺陷(变质、腐败)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四、使用添加剂在于减少食品消在耗,改进存储条件,简化工艺等目的,不能因使用了添加剂而降低良好的加工措施和卫生要求。

  五、使用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标准和用量和使用范围。

  六、食品添加齐应由专人保管,做好入库与出库记录。

风雷学校食堂食品试尝留样制度

 

一、学校应配备食品留样专用冰箱,按留样管理要求留样,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

二、食堂所售食品,每一品种必须留样,每一品种不少于100g。

三、食品留样后立即加盖密封(或用保鲜膜密封),在留样容器外贴上标签,标明:菜名、餐次、日期及时间、烹制人、留样人等。

四、留样食品必须留足48小时,时间到后方可倒掉。

五、用于留样的容器必须满足消毒、无菌要求。

六、学校每餐前须确定一名或几名当天无身体不适专人于开餐前半小时对所供应全部食品取样试尝,在半小时后,确定试尝人无身体不适,方可供餐。

七、学校须建立食品试尝留样台账,做好每餐试尝留样登记,备查。


风雷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食堂应确定专门人员,负责食堂食品采购验收工作,并作好采购、验收登记。

二、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或食品原料,须向商家索要合格证、化验单(质检报告)、发票。采购当地一般蔬菜,要求使用购菜记录表格作好登记,并签字确认。

三、各种食品采购回来后,食堂负责人员再次对食品进行检查验收,特别是要对有效日期、外观、颜色、气味等方面进行检查,一经发现食品发潮变质、发霉、发臭、有异常的颜色、气味,蔬菜有残留农药气味等,必须立即销毁并做好登记。

四、食品购进以后,保管人员应在需储存的食品上贴上日期标签,本着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使用食品。

五、食堂负责人员应将所有采购食品的索证和记录全部保存好,接受学校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六、坚持定点采购,并向定点采购单位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复印证件。


风雷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须坚持每天着干净整洁工装、工作帽上岗。

二、要坚持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服被褥;勤换洗工作服。

三、仪容仪表符合要求,按规定着装,不带戒指、耳环、项链。男性不留长发和大鬓角;女性头发不披肩,化妆淡而大方。

四、操作时不吸烟,不做有碍服务和卫生的动作,如抓头发,剪指甲,掏耳朵,伸懒腰,剔牙,打哈欠等。

五、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员工及临时工上岗也必须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六、从业人员每日上岗前须接受管理人员晨检。凡有身体不适者,须及时停止工作,立即到医疗部门检查,确定未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方可上岗工作。如有上述疾病须治愈后,出示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才能恢复工作。

风雷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防止“地沟油”、“问题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广大师生及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特别制定开阳三中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设专人负责管理,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总务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风雷学校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贮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过25px)、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 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

风雷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做好对经营食品的检查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一、负责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食品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督促做好食品索证、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

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

三、对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设施、工艺流程情况和餐饮服务过程监督检查;

四、对洗涤、消毒剂、杀虫剂、灭鼠剂等采购的索证验货、储存保管、标示、记录、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五、对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各保洁情况监督检查;

六、组织实施自查自纠活动,定期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并记录存档;

七、积极参加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落实相关工作。


风雷学校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一、员工须持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二、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洗澡,勤理发勤更衣,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上岗或返岗前必须洗手消毒。不得有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班前班后搞好各自岗位卫生工作。

三、天花板、墙壁、各种管道表面无破损、无油污、无霉点,通风良好。地面平整干爽,无杂物(尤其是灶台、案台下的地面),下水道通畅。地面、沟渠、柜内、柜面不能有老鼠、蟑螂、苍蝇及昆虫活动。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并盖好,无破损无溢漏,桶盖与外壁应保持清洁。

四、细加工员工,加工前应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或使用。加工后清洗台面工用具,刮洗好后的砧板应竖起放好,工用具收入柜内。

五、配菜员工,检查已加工好的原料,不新鲜,有异味不得进行配菜。配菜碟要干净,配菜碟应与客人进餐用的餐具不同。

六、放入餐具保洁柜内的消毒餐具要进行验收,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退回重新洗消。

七、烹调时注意原料的种类、性质、厚薄和数量,必须煮(炒)熟煮(炒)透。加工蔬菜应做到一洗(洗干净)、二浸(水中浸泡30分钟)、三烫(开水烫后弃除菜水)、四炒,以防止蔬菜上残留的农药引起食物中毒。

八、配餐应在专用配餐间内进行,配餐间内只能存放可直接入口的食品和必需的餐具、工用具,不准存放任何杂物及私人物品。大型宴会、酒会时要留样观察72小时以上。

九、雪柜(冰箱)要有专人负责,食品摆入有序,烹调间内不得存放熟食品(包含所有可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品只能在相应的功能专间内雪柜或冰箱中存放),半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在柜门上注明相应标识。半成品存放时注意加盖封包。雪柜内架、柜内底、柜门等各种应定期及时清洗保持洁净,雪柜内不得有异味。

十、所有工用具应保持洁净,下班时定点摆放。


风雷学校面点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面点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应冷冻或冷藏,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三、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各种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四、当餐未用完的面点,应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五、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六、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晒干备用。

七、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风雷学校凉菜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凉菜加工,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固定专人加工制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凉菜间,凉菜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时应戴口罩。     

三、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凉菜间,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四、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开启空调,使室内温度不超过25℃,并做好记录。     

五、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六、凉菜间的设备、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操作过程中注意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七、凉菜间内冰箱必须专用。熟食品用容器及保鲜纸密封保存于冰箱中,不得重叠存放。     

八、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传菜人员直接进入凉菜间端菜。   

九、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冻,食用前需要加热的按规定进行再加热。     

十、加工结束后,做好设备、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清理室内卫生,打开紫外线灯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风雷学校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蜊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 、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的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六、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七、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八、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清洗拖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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