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顺开发区教育局文件《关于开展2017年度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评选推荐事迹真实、表现突出、可学可亲的美德少年,大力宣传他们的事迹,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见贤思齐,争做美德少年,争做最美安顺人。现结合我校实际,做如下安排:
1.评选要求。各班主任要组织未成年人对照美德少年标准,注重实践养成,引导未成年人向雷锋学习,向美德少年学习,向先进人物学习,定下努力目标,树立心中榜样,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知行合一,争做美德少年。各学校要设置宣传栏,宣传美德少年事迹,为未成年人树立榜样,营造文明校园浓厚氛围。
2.评选推荐。按照文件要求,各班主任组织评选推荐事迹真实、表现突出、可学可亲的美德少年,大力宣传他们的事迹,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见贤思齐,争做美德少年,争做最美安顺人。
3.名额分配。各班推荐1名学生参与评选。
4.推荐要求。各班组织评选推荐美德少年候选人,并填报候选人推荐表(含1寸免冠彩照1张,生活照2张,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于4月12日前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同电子材料一并报送至胡恩合老师处。
开发区四旗学校
2017年4月6日
附件:安顺市2017年度“美德少年”组织推荐申报
安顺市2017年度“美德少年”组织推荐申报表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
县区学校班级 | (一寸免 冠照片) | ||||||||||
获得的主要荣誉 | 申报推 荐类别 | ||||||||||
简 要 事 迹 | |||||||||||
申报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区)文明委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市文明委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说明 | 1、本表一式三份,只填写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 2、另附加15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材料; 3、县区级以上品德类荣誉,提供复印件的同时,提供原件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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